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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身在瞄准镜 (第3/3页)
物美价廉,据我了解盘踞在此一带的叛军很爱抽这个牌子的香烟,看来刚才来过这里的就是叛军的哨兵。
“确实是叛军的哨兵,此地不宜久留。”我对帕夫琴科说道,帕夫琴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看来我们得继续前进了。
但就在我们抬脚继续前进的同时,脚步声突然又起!而且很杂,还有谈话声和笑声,妈的!我和帕夫琴科反应迅速,同时缩到两堆草丛中,静观其变,只见距离我们刚才所在的地方二十米处,一组巡逻兵四个人正在接近,都背着枪,但型号很杂,虽然有大雾遮掩,能见度不高但我还是能凭着多年的经验辨别,排头兵挂在肋下一支圣克里斯托巴尔M1式卡宾枪,是一支老枪了,产自多米尼加,特点突出的外形让我一眼认出了它,这种枪在市面上流通很少,在这里见到实属罕见啊,走在后面的四个人有两个装备AK枪族,一支AKM,一支AKS-74U,剩下两人分别装备一支早期型号三角护木的M16和一挺RPK机关枪。火力配备很全面,如果正面交火解决掉我们只是两发子弹的事。看了看身后是光秃秃的平地一点遮掩都没有我顿感抽身无望,还是以命相搏吧!说着就要举起射击,突然!一声枪响传来——“啪勾”像是老式步枪的声音,但子弹破空的声音还是很犀利,那枚小金属丸擦着我的头皮飞过,直直的进入那个排头兵的胸膛,子弹穿胸,他们也许该后悔为什么自己的长官没有给自己配发防弹衣!但穿了防弹衣也要撞断两根肋条,何况现在贴在他们身上的只有薄薄的军装,热乎乎的鲜血喷溅而出,那灿烂的丛林迷彩服上又多了一抹鲜艳的红!格外扎眼,我和帕夫琴科顿时吃了一惊,我们都没有开枪啊!难道……想到这里,我不禁回过头来,我们身后推进三百米就是一座高山,山上是个非常有利的制高点,封锁山下一百八十度,如果狙击手来自于叛军就是用来看守军事要道阻击敌人,若是其他的什么,那他们的唯一目标就是——狩猎!他们不同于佣兵,他们不是组织,而是零星分散的一个个,他们就是——赏金猎人!这个纯粹为钱而生的嗜血职业。
五人巡逻队一下子变成了四人,其他四人就像是惊弓之鸟一般,吓得屁滚尿流,差点连枪都丢掉,我看他们连保险都没开的吧,看着这四个急于逃窜的白痴,不禁皱眉深思:难道赏金猎人费尽周折狙杀只是为杀掉这一个小小的哨兵?不是吧,细细想来,我心中不禁‘咯噔’一下,我知道了,他开枪杀掉那个哨兵是为了把这个巡逻队赶走!不让他们接近我们,因为我俩已经是他眼中的猎物,你要知道,一个饥饿的狼是连他自己的孩子都敢杀的,这头狼已经饿了不止一时半会了吧?可能抵在瞄准镜上的眼睛都已经血红了吧!獠牙已经露出,就差那温热的血液。这头狼是我这一生面临最大的敌人,他的名字——COBRA,他的那支莫辛纳甘,也是我这一辈子记忆的永恒,就像一根獠牙!刺入我的心脏!
呵呵,现在,也许我们就在他瞄准镜的分划板中……这头狡猾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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