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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花重锦官城 (第2/3页)
兄妹九人出山半年,如今只剩我们五人。四弟、五弟、六妹、七弟的陆续战死,是我心如刀绞。我们五人以后要好好活着,九龙会已经不能经受起再失去任何一个人了。”
“大哥,蜀王自从进得成都之后,便被这锦官城的繁华似锦消弭了斗志,整天沉迷于声色犬马,没有了进取心,只知道勾心斗角的帝王制衡之术。还没坐稳江山,便已经开始猜忌功臣。说句不好听的,我真的不看好大蜀的未来。”霍季愤愤不平的开口说道。
王小波战死之后,李顺接过政权之初,还是挺善于纳谏的,他虚心接受众人的建议,始终高举“均贫富”的口号,使得起义军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战斗力,并源源不断的有新鲜血液加入其中。
攻占成都府之后,李顺在众人的拥戴之下,登基为蜀王,建立大蜀国,改年号为“应运”,铸造“应运通宝”铜钱,追封王小波为蜀王,立太庙。并按功劳大小赐予众人官位。登基之初的李顺还算是比较有作为的,虽然没有姐夫王小波那样的雄才大略、锐意进取,但也算得上是守成之君。
或许是成都府的容易给人安逸的感觉,又或许是自幼苦出身的李顺,骤然体会到权力带来的富贵和荣誉,使得他痴迷于此。“穷人乍富”或许就是如此心态。
一朝权在手,功名富贵唾手可得之外,自然也少不了美人。李顺在进得成都府的第三日,便在城中最大的酒楼——冠芳楼 中宴请有功之臣。也就是在这次宴会之中,李顺见到了冠芳楼的头牌花魁——洛兰姑娘。
初见花魁的李顺,被洛兰的美貌所倾倒,洛兰也被李顺的身份所吸引,此后,两人便如胶似漆起来。 曾经的西川都巡检使卢斌,是洛兰的入幕之宾,而如今,李顺又成了洛兰的入幕之宾,由此可见这位花魁的姿色必然不一般。
听了霍季这么一番话,楚离寒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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