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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第一百一十三章:畜生沾光难得道 (第3/3页)
“婊子都跑光死光了,其他女人现在又不能碰,简单你娘的头!”
随后,“大人物”沉默了,因为龙小厮已经褪下了他的裤子。
龙小厮之恶劣卑贱,自不必多言,可人人都想不到,龙小厮竟有着颇高的艺术天赋。
音乐上他擅长吹喇叭,花样繁多,忘情投入;模仿蛤蟆抱对,也颇具神韵,看来他对大自然也有不少的观察;最厉害的是,他竟然连文学典故都有所了解,不过别人是“孔融让梨”,他是“宇航分桃”。
如此强烈的艺术冲击,简直让“大人物”叹为观止。
…………
七日后,九月十九,零陵郡阳明山。
“海爷?狗屁海爷?”龙小厮大拇指朝天一竖:
“当初在芷江,我放过了他,可现在呢?掉了脑袋啦!”
另一人疑惑道:
“明明都说是江笑书杀的他,和你有什么关系?”
“哼,想不到你这小崽子居然这么单纯——教你个乖,是我命令江笑书杀的阿海。”
“这么说,你好像很了不起?”
“哼,半个江岳帮都是我的,你以为呢?”
“你敢说这话?传到陈帮主耳朵里,你脑袋可要搬家。”
“笑话,陈帮主和我一人管一半,她又哪里管得到我?”
“可你这么能吹牛皮,怎么还和我一起巡逻?”
“老子这是深入基层,与民同乐。你不懂就不要乱说。”
“可是你明明是卖屁股上来的,我们大家都知道。”
“你这畜生!”龙小厮万万想不到,连最底层的帮众都知道自己的丑事,他恼羞成怒,破口大骂,就要来揪对方的衣襟。
数息之后……
“爷,你是我的爷!我不敢乱说了,快松手,我胳膊要断了……”龙小厮哀嚎起来,可对方却不为所动,龙小厮只好道:
“爷,你今天的巡逻我替你去了,那阳明山下面的林子就交给我吧,我兜里有点银子,你拿去喝花酒去……”
对方拿走银子后,才放脱了龙小厮,随后在龙小厮屁股踢了一脚:
“我本来以为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干活就够受了,想不到竟和你这烂屁股一起当班,听你胡吹了一路,真是晦气!赶快去巡逻,要是出了差错,你那姘头可保不住你!”
“是是是,等好消息吧您……”龙小厮点头哈腰,随后便装模作样的提着刀去巡逻了。
不过他心中却并未有多少不满,因为刚刚那个同伴已经用暴力让他听话,他现在非但不觉得羞愧,反而觉得自己为人办了事而沾沾自喜呢。
行到阳明山脚下,龙小厮东游西逛,却突然听见了头顶传来了一阵歌声: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龙小厮鼻子一哼:
“比潇湘馆里的差远了,要是这女人听过小鱼那婊子唱歌,才知道自己的声音简直比母猪叫还难听……”
歌声停止后,龙小厮正准备结束巡逻,回去洗个热水澡,等待“大人物”的临辛,却突然听见咔嚓一声巨响!
龙小厮被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只见数十丈外,那棵最高的巨树竟已拦腰折断,不知是被什么东西砸毁了!
龙小厮心惊胆战的摸了过去,来到近处,便是一股血腥味传了过来,他吓得几乎要尿裤子,躲在一棵树后,伸头一看。
只见巨树下,有一人倒在血泊之中,这人满身白衣,正不断的吐血,他的双手已经折断扭曲得变了形,胸口更是凹下去一大块,不知断了多少根肋骨。
龙小厮吓得魂飞天外,转身就要逃跑,可是扭过身子,他却发现了不对。
这个要死了的人,他竟然有些眼熟!
龙小厮壮着胆子再次转头,心立刻砰砰砰跳了起来——这个重伤濒死的人,正是江笑书!
龙小厮眼睛立刻放出光芒,狞笑起来:
“臭瘟生!总算是落到老子手里了!”
“老子被王逵打,脸肿得睁不开眼睛,又卖了屁股,刚刚还被人扭伤了手,都是被你害的!”
“江岳帮正在悬赏你!我可是知道的!等把你送到岳阳总舵,陈帮主肯定很高兴,到时候老子可就一步登天啦!”
龙小厮越想越兴奋,手忙脚乱的拔出刀,朝奄奄一息的江笑书走了过去。
他是那么的高兴,完全沉浸在了荣华富贵和扬眉吐气的快感中,连身旁传来的另一道响声都充耳不闻,他举起刀,对准江笑书的头:
“死吧!”
“夺——”一道闷响。
“呃!”龙小厮的眼睛瞪大了。
一截尖锐,从龙小厮的喉头穿透了出来。
“唰!”那一截尖锐被抽出。
龙小厮仰天倒了下去。
死前的最后一眼,是一个女子扑到了他的身上,像恶狼一般,撕开了他咽喉的伤口,随后血雾喷发了出来,像下雨一样,落下了帷幕。
有人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也有人说“德不配位,必遭其殃。”
畜生不如的东西,即便沾了光,也未必能得道。
龙小厮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代价是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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