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归国前,我还有一些大胆的、不成熟的想法_大清话事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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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 归国前,我还有一些大胆的、不成熟的想法 (第3/3页)

了他这一路的见闻。

    众人听的一愣一愣的,像是天方夜谭。

    原来,钱这么好骗?

    ……

    众人对于造反事业,更加有信心了。

    老胡听的不能自拔,把鸡骨头都嚼碎了。

    范京一边喝酒,一边轻蔑的冷笑。

    刘武满脸的兴奋,到处找人敬酒。

    张老爹听的直摇头,把肘子放孙子碗里。

    “爷爷,我饱了。”

    “狗儿多吃点,长大了才能做大官。”

    张满库疑惑的看着自己老爹,问道:

    “做什么大官?”

    “李老爷做了皇帝,狗儿就能做大官。”

    “可现在还是大清的天。”

    “你懂个p,坐金銮殿的皇帝是个傻子,这天早晚要改姓。”

    “真的吗?”

    “你瞧见码头上的金山银山了吧?”

    “瞧见了,怪吓人的,听说库房都堆不下了。”

    “不是傻子,能骗来这么多钱?”

    张满库一愣,好像是这个道理。

    “爹活了几十年,早就看透了。咱们老张家的祖坟,怕是要冒黑烟喽,狗儿,以后当了大官,坟前一定要告诉爷爷。”

    “爷爷,我给你烧金箔纸,再搭两个肥猪头,一坛子老酒。”

    ……

    张满库,忍不住骂儿子:

    “不吉利,傻不傻。”

    却被老爹不满的阻拦了:

    “我活了50年,再活个十年,还不知足?”

    “咱乖孙说的多好,金箔纸,猪头,这待遇咱家谱上有人享受过吗?”

    张满库无语,对着一块肥鸡狠狠的发力。

    张老爹,端起一杯陈酿,

    先是贪婪的闻了一口,然后喝掉,把杯子推开了。

    “好酒,好酒。”

    “爹你喜欢就多喝点,那边还有十几坛。”

    “不能喝了,咱是手艺人。”

    “啊?”

    “手艺人靠的就是这稳稳的手,还有明亮的眼睛。酒喝多了,手就抖了,眼睛也花了。”

    “我听爹的。”

    李郁没喝酒,

    而是和史密斯,张筱妹,黄大圣,在书房内谈话。

    “150万两?这么多。”

    “是啊。”

    “好,好,你们干的漂亮。”

    “我可以回爱尔兰吗?”史密斯通过张筱妹问道。

    ……

    李郁点点头,

    告诉他:

    “我会按照原先的许诺,分给你一成。”

    “谢谢老爷,谢谢。”

    史密斯扑通跪地,磕了一个头。

    大清文化影响,果然是厉害啊。

    李郁笑了,没有扶他。

    黄大圣则是很紧张,他没有史密斯那么乐观,他很担心被灭口。

    开玩笑,

    只要现在翻脸,干掉两个人。

    这30万两,不就省下来了。

    史密斯太天真,但是他这个跑过江湖的,可不敢天真。

    就连张筱妹这个女人,

    脸色都有些不对劲,往李郁的一侧挪动。

    大约是害怕被刀斧手,一起剁了。

    李郁坐在椅子上,

    一副没事人的样子,谈笑风生。

    他当然猜到了两人的心理,但是不点破。

    因为,

    他想瞧瞧俩人接下里到底会做些什么。

    如果,

    这次中途有离开的机会,黄大圣早离开了。

    但是船上水手,全部是李郁的人。

    黄大圣的心里,

    对于李郁的恐惧到达了极点,开口道:

    “一成太多了,我只要5万两,其实2万两也行的。”

    沉默,

    李郁没有表态,过了好一会,才开口说道:

    “我是个讲信用的人,对于朋友。”

    “过两天,你们就可以带着钱走。”

    ……

    “谢谢,我回去给您立生祠,天天上香。”

    黄大圣在巨大的喜悦之下,也癫了。

    李郁这才示意,

    继续听他讲:

    “史密斯,你想回国,就需要雇佣一条船。”

    “这一路上,你怕不怕被人做了扔海里?分了你的金子。”

    张筱妹翻译后,史密斯的脸一下就白了。

    是啊,这个可能性太大了。

    那帮见了金子就发疯的水手,绝对做的出来。

    他绝对活不到马六甲。

    李郁一副了然于心的模样,开始循循善诱:

    “所以,你需要先当个真正有威信的船长,有一批忠诚的水手才能正式返航。”

    “我建议你携一部分款去南洋,或者濠江(澳/门)。以有钱人的身份出现,招募水手,购买船只,货物。做点海洋贸易,锻炼队伍。”

    史密斯点头如捣蒜,非常认可这个方案。

    “我再送你一幅字,你以后可以挂在船长舱室内。这是一位帝王的终生格言,配得上你。”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楷体的,通俗易懂。

    就是不太吉利。

    ……

    史密斯觉得特别有道理。

    立马答应了。

    腰缠1万两,坐船下南洋,够阔了。

    以有钱商人的身份,去招募那些流放恶棍,无业水手,还有酒馆表子。

    只要有金币,那些家伙就会匍匐在自己靴下。

    用唱诗班一般美妙的嗓音,叫自己“captain,boss,sweety”。

    哦,我的上帝。

    这种受人尊敬的感觉,想想都令人神往。

    史密斯挺起了腰杆,开始带入了身份。

    落在李郁心里,暗赞一声。

    红毛,你读书太少,信我是对的!

    ……

    接下来,

    黄毛,啊不是。

    卷毛,接下来就是你了。

    黄大圣的一头卷发,还是那么的飘逸。

    厨娘手艺不错嘛,改天给杨云娇烫个头,增加点新鲜感。

    李郁微微一笑:

    “卷生,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大胆点,尽管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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