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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救世主》第四部分(52) (第2/3页)
治标,文化治本。法律对于滋生法律的文化土壤无能为力,对于越过法律潜入文化土壤地带从事更大损害、更大掠夺的行为无能为力,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最软弱、最无奈的强大。法律的神圣是缘于道德文明的崩溃,关注弱势,激励强者构筑更高的道德平台和获得更大的综合效应,需要相应的社会文化。
《谁在移动道德底线?》一文摘录:
我们观想一个由人民政府制定了一个允许人民富起来的政策,如果这个允许人民致富的政策是这个政府对人民的恩赐,那么所有因为这个政策挣了钱的纳税人无疑应该对这个政府感恩戴德。如果这个允许人民致富的政策是这个政府本该如此作为的天职,那么所有因为这个政策挣了钱的纳税人就无须对这个政府感恩戴德,而是满意。如果用纳税人的钱帮助弱势群体,纳税人的荣誉、价值怎么体现?弱势群体应该对谁表示感谢?这个恩德应该记在谁的账上?纳税人是应该感恩戴德,还是应该享有荣誉?纳税人有没有可能在解决了自身的生存之后再去追求更高的生命价值?
《关于杀富济贫的思考》一文摘录:
构筑强者的道德平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道德平台太低,势必挤压弱势群体的生存空间,而过高的道德平台又必然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很少有人能攀援上去,没有可操作性。其次是过多的帮助不利于社会进步,弱势群体得到的输血越多,则自身的造血功能就越差,就越接近死亡。道德平台理想的高度,是优胜劣汰的法则与人人平等的道德两者之间的平衡。主流的文化,是优胜劣汰的文化,是不给落后观念生存空间的文化。然而,如果不关爱弱势,道德还有价值吗?等级是客观存在,如果我们连等级的存在都不敢承认,社会又怎么可能去建立一种更高级的道德文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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