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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7节、激战 (第3/3页)
屁的洪门二王。不过如此。现在轮到我进攻了——”
林枫的话末说完。身体再次启动。挥舞着手中的乌灵,向边炎的脖子抹过去。擒贼先擒王,在这个时候是行不通地。那个丰雅滑的跟个泥蚯是的,自己并不好解决掉他。所以,先把这个功夫稍次的边炎给解决掉。省得他在旁边碍手碍脚。做掉他后,再全力对付丰雅。他倒要看看。这个丰雅的速度到底能快到什么地步。
边沿听了林枫的话,本来是想说间话讽刺他地。可他突然间向自己冲过来,等到自己还在考虑如何举刀去挡时,他已经到了自己两步之内。那闪着乌光的刀光向自己的脖子上划去。一分短,一份险。敢要这种兵器的人都是对自己的速度和功夫极为自信的人。刚才他也和林枫交过手,他一直被自己逼的后退。当时以为他不过如此,加把劲就能做掉他——可自己加了好几把劲,他依然活蹦乱跳地不过如此着。后琅知道这混蛋是为了引自己进入狙击手的攻击范围。
边沿没想到他全力发动时速度会这么快。刚才丰雅的速度已经给了他很大的刺激,准备完成今天任务后好好地审问审问他。没想到这个男人的速度比丰雅还快。边炎阑及多想,本能地拿刀去挡他手里地武器。林枫的身体快速地沿着边沿地身体转圈。避开了他正面地一刀,又变幻一条轨迹。朝着他的手臂划去。
唰!血飞溅。
林枫想再把乌灵往里按一些,扩大他的伤口甚至把他的整条手臂都划下来时。后面一条劲风闪过,林枫赶紧跳出了战圈。正好避开了丰雅从后面的一刀。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也用上了自己的武器。那是一把修长狭窄的匕首。
边炎吃惊地捂着手臂,他没想到林枫的速度快到如此地步。第一招就让自己见血,而且是在自己全力招架丰雅从后面攻击地情况下。难道这个混蛋一开始一直在隐藏实力扮猪吃老虎?
血水很快地从手指缝里渗出。然后染红了双手,一滴滴地往下滴落。疼痛感这才袭来,伤口有一股凉意。
丰雅也同样诧异,但他比边炎地反应速度更快。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备用杉丢给边沿。关心地说道:“先包扎一下再参战。这小子的速度很快。要小心。”
“下一个是你。”林枫手指夹着上面还沾着血滴地乌灵对丰雅说道。
丰雅不敢大意,身体前倾。身子紧紧地崩紧。随时防备着林枫地进攻。
“你也是速度心高手。我们比比速度吧。”林枫笑着说道。身体再次启动,正在包扎地边炎惊愕地发现,他这次的速度比上一次进攻自己的速度更快。快的炕到人,而只剩下一条影子。
想起来时丰雅说的他是青衣门百年难遇的习武天才,自己还满脸不屑。以为那不过是宣言而已,就像是娱乐圈里面为了扮演一个角或力捧某个被潜规则的人而进行的炒作。现在他信了。如果没有天赋,只靠努力是无法达到这种速度的。边火加快了包扎的动作,准薄快加入战团。他现在并不棵丰雅与这个男人的战斗。
林枫与丰雅以快打快,两人的身影纠缠在一起,让旁边的边炎急的团团转而找不到机会下手时,两个男人面无表情地走了过来。边炎地眼神眯了起来,满头红发根根竖起,依然是一头准备暴发的狮子——
在外面战成一团时,红堪体育馆内却是掌声连绵,仿佛要把屋顶都要轰掉。现在舞台换成了以秋天为主题背景的图案。的的像仙子似地沈漫歌在果林里穿梭,轻声哼唱着与场景恰题的《秋歌》,一次次将演唱会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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