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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全书前传_第一卷 监狱之子_第三章 灭门惨案 (第2/3页)
个少年就是高飞,小猴就是小烟包。
高飞将黄仁发推进屋里,说:“逮住个掐灯花(偷窥)的。”
屋里有四个人。也可以说是五个人。因为其中有个怪物,怪物的脖子上长着个大瘤子,看上去他好像有两个头。
他就是寒少爷,我们以后还会谈到这个怪物。
“照老规矩办?”高飞问山牙。
“送他上路。”山牙说。
“你叫什么名字?”高飞问。
“黄仁发。”
……
乓,枪响了。
此案始终没有侦破。警方声称,楼里没有鬼,民工是被毒蛇咬死的,黄仁发是被枪打死的。现场进行过贩毒交易,留下的有一杆大秤,一个酒杯,一颗弹壳,一根棍子,一条死蛇。楼外的草丛里有两堆大便,一堆是人的,一堆是动物的。
便纸是两张10元的钞票。
加祥县迎凤路有家卖油条的,他们一家人是逃避计划生育来到这里的。他们是被抛出来的野草,在路边搭间棚子,就此落地生根。他们的家是众多违章建筑中的一间,政府用石灰刷上了“拆”。
女的叫三妮,卖油条;男的叫王有财,修自行车。我们常常看见街角那种卖油条和修理自行车的小摊。
他们两口子感情不太好,他站在棚子前对买油条的人微笑,他老婆和三个孩子在棚子里轻声哭泣。
两个闺女,又瘦又丑,一个男孩,胖胖的,都不上学。
在夏天,很多人常常看见小胖子一口一口地咬冰激凌,两个女孩一口一口地咬自己的指甲。三个孩子,全都光着脚在街上乱跑。
一天清晨,他们全家都被杀了。
警方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那时,周兴兴已是刑警大队的队长。五具尸体,光着身子,衣服被凶手堆在一起,所有的瓶瓶罐罐都被打开了,地上的血掺杂着酱油、豆油、碱、洗衣粉。根据法医安中明的验尸报告,死者王有财咽喉被割了三刀,他老婆三妮胸部中了两刀,三个孩子是被掐死的。经过解剖化验,他们的胃里有没被消化的猪肉、羊肉和牛肉,王有财喝过酒,三妮还吃了点瓜子,遇害时间大约在晚上11点。
谋财害命?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穷得叮当响,常常为一毛钱吵架,为了一个碗的摔碎而大动肝火。
仇杀?
他们都是老实本分的人。
情杀?
看看他们的那两口大黄牙吧,从来没有过一把牙刷到过他们嘴里,有时高兴了他们也会洗一下脸。
对于杀人动机,周兴兴想过七种不同的解释,都被他一一否定了。
王有财家不远处就是医院,他空闲的时候常常去医院收吊针瓶子,现在他和家人的尸体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
那太平间处在偏僻的角落,很少有人来,一条小路长满青草,三间破旧的瓦房,阴气森森,干枯的葡萄藤攀在窗户上,铁栅栏锈迹斑斑。一间是解剖室,很多药水瓶子里泡着一些人体器官,一间停尸房,另外一间是看守人的房间。
看守太平间的是一个老头,耳有点聋,眼有点花,喜欢喝酒。王有财的尸体被送来的当晚,天下起小雨,他喝醉了。睡下的时候,他看见一只胖乎乎的手拍了一下玻璃,过了一会儿,又拍一下。他顿时感到心惊肉跳,打着手电筒出去,原来是一只癞蛤蟆,正在往窗户上跳。后来,他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有一只手在窗上抓,指甲抓着玻璃发出一种刺耳的声音。他打着手电筒出去,外面什么都没有,雨依然在下。
老头回到房间,就在推开房门的一瞬间,发现门后站着一个人,那人穿着雨衣,低着头,看不见他的脸。老头吓得一哆嗦,手电筒掉在地上,他摸索着找到手电筒,那人已经不见了,悄无声息地溜走了。老头以为是幻觉,上床缩在被窝里,惊魂不定。
凌晨2点,雨已经停了,黑云散尽,月光照着外面的停尸房,尸体蒙着白被单,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窗外的树叶滴着水。老头始终没有睡着,恍惚之中,看见一具尸体坐了起来,他认出那是王有财,咽喉被割断了,脑袋耷拉着,老头从没见过诈尸之类的事,他揉揉眼睛,看见一个穿雨衣的人背对着他,那人掏出王有财的肠子,把手伸进肚子里摸索着什么。
第二天,老头死了,死于心肌梗死,闹鬼一事在县城里流传。
一时间,人心惶惶,各种谣言四起,县城的居民一到晚上便屋门紧闭,足不出户。此案影响非常恶劣,引起了省公安厅的重视,限期一个月之内破案。刑警大队发布了悬赏令,向社会广泛征集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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