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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薛氏(二) (第2/3页)
家后卖钱置产。
丁壮红了脸。他不好意思要媳妇的嫁妆给自家建房买田,但此时不能分家,总不好让媳妇住茅草屋。他知道母亲和大嫂夏氏的性格,哪怕拿二儿媳妇的银子置产,到分家时大房也要得大半。
他说道,“拿二十两银子建房,三十两银子买地。我大嫂厉害泼辣,玉镯和剩下的银子万莫被她发现,否则会搜刮得你一文不剩。”
他们成亲后,很是恩爱。因为薛氏拿了钱建房买地,丁壮的娘对她还不错。大嫂夏氏经常找事,丁壮二人都不搭理她。
薛氏本就貌美,在乡下更是美的出凡脱尘。哪怕她不得薛家待见也是薛家女,再加上丁壮打架不要命,那些垂涎薛氏貌美的地痞流氓也不敢打她的坏主意。
他们过了几年平静的幸福日子。
次年薛氏生下大儿子丁钊,五年后再次怀孕。
一天,夏氏趁丁壮和薛氏带生病的丁钊去镇上看病之际,去翻二房的屋子。她偷配了薛氏的钥匙,找到了藏在柜子里又缝在棉袄里的的玉镯,而缝在棉裤里的几十两银票没找到。
她本来想私自留下,动静闹得有些大,被老三媳妇谢氏发现,只得交给婆婆。
等到丁壮一家三口回家,老太婆提出让薛氏把玉镯交给她保管。
薛氏自然不愿意。说该孝敬的她都孝敬了,镯子是她娘留给她的念相,谁都不给……
丁壮站在薛氏一边,鼓着眼睛说老太太若一定要强抢儿媳妇嫁妆,就去请官老爷裁断。
老太太又哭又闹,也只得把镯子还给薛氏。
丁壮怕媳妇在家里受气,私下谋划分家,还把邻镇的丁家族老请来说项。
丁老太太更把薛氏恨上了。趁二儿子不在的时候,罚怀孕八个月的薛氏在檐下跪了一个多时辰。薛氏大出血,早产生下二儿子就死了。
“我娘死前,让我爹一定要把我和弟弟抚养长大,将来有出息。还说谢谢爹,让她有体面地多活了几年,还留下了血脉传承,够了……”
丁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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