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新的生活(四)_风雨浓,胭脂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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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新的生活(四) (第2/3页)

上午,凤瑶去见了校长,然后下午便到教室,上起了第一堂课。

    校长约有四十几岁的年纪,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姑娘,不过“慈眉善目”四个字是凤瑶说的,茉喜远远地看了她一眼,见她穿着一身朴素衣裙,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斯文归斯文,可是并没瞧出哪里慈善。到了下午,她鬼鬼祟祟地躲藏到了教室门口。教室也是几排整整齐齐的砖瓦房,校长和本校的几名英文教师和学生们坐在一起,要以此考察凤瑶的水平与口齿。茉喜竖着两只耳朵站在门外,心想凤瑶讲不好就讲不好,学校不要她,自己就和她另找活路去!

    然而凤瑶站在讲台上,虽然起初是面红耳赤的,但并没有羞怯到出乖露丑的地步,而且一口英文的确是说得漂亮,和英国人是一个味儿。讲过了二十分钟,她渐渐镇定了,一镇定,她就恢复了往昔落落大方的沉稳态度,红脸也白皙了,脸上甚至隐隐地有了一点笑容。

    茉喜虽然一个英文单词也听不懂,但是细品着凤瑶的语气声音,她攥着的拳头渐渐松了。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心上的热汗,她无声地吁出了一口气,知道凤瑶这一碗教员饭,应该是能够端稳当了。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凤瑶得到了笔墨课本,每天都要早起去上课,月薪也定妥了,是每月十五元钱——今年是这样的待遇,到了明年,薪水还会增长。

    十五元钱,多是不多,可养活两张姑娘的嘴是足够了。茉喜撺掇凤瑶去向校长提出申请,先预支她一个月的薪水,拿回来买棉花买布做棉袄,可凤瑶不肯,因为不好意思。

    茉喜没法押着凤瑶去见校长,无可奈何,只得从包袱中刮下了仅余的几块钱。白天凤瑶去上课,她便打着买棉花买布的旗号,野马一般地跑出去了。

    在繁华的一方面,文县虽然不能和北京城相比,但也是个四通八达的富庶大县城,足够茉喜野逛的,尤其是因为手中拮据,所以她逛得尤为细致,买一卷子小花布,她能把全城布店里的存货全点检一遍,上至绫罗绸缎,下至棉布土布,全要被她用手指头搓了又搓、捻了又捻。伙计们都很和气,笑眯眯地看着茉喜,没有要往外撵人的意思。

    茉喜走遍全城,末了买来了一包棉花和一卷子很细密的青布——凭着她手里的那几个钱,能买到这两样已经算是奇迹。及至下午回了学校宿舍,她也不等凤瑶下课,自己便抱着棉花和青布去隔壁房间串门子去了。

    及至凤瑶下了课回来,青布摊在床上,已经被剪裁出了形状。茉喜扯下了另一张床上的破帐篷,蹲在那张床上絮棉花。抬头见凤瑶回来了,她随即又低下了头,一边忙碌一边说道:“正好,我絮你缝,你针线活比我好。”

    凤瑶走到床边看了看青布的尺寸,立刻发现了问题,“怎么只有一套?你的呢?”

    茉喜摇摇头,“那几块钱不够置办两件棉袄的。先给你做,等你发了薪水,再做我的。”

    凤瑶转向了茉喜,“现在外面一天比一天冷,再过一个月就是隆冬了,你怎么等?不冻死了?”

    茉喜哼了一声,“谁让你脸皮薄,不敢去预支工钱?看箱子你看不住,工钱你也不好意思拿,我不冻着我怎么办?我偷去抢去?”

    凤瑶很坚决地摇了头,“不行,茉喜,不行。我身上的衣服厚,还能挺一挺,你——”

    茉喜不耐烦地一晃脑袋,“得了!你都是当先生的人了,站在讲台上哆哆嗦嗦,丢不丢脸?你甭管了,冷不冷的我自己心里有数,肯定不能傻冻着就是了!”

    茉喜托隔壁的美术教员帮自己剪裁了棉袄料子,并且向对方请教了许多缝纫知识。她很聪明,一听就懂,然而没有耐性,并且坐不住。潦潦草草地絮好了棉花,她正想把其余活计全推给凤瑶,不料房门一开,一个笑眯眯的老脑袋伸了进来,正是莫佩兰。

    莫佩兰是来招呼凤瑶和茉喜去膳堂吃饭的——校内的膳堂负责教员们的一日三餐,只要教员们肯在每个月的月末交四块钱。凤瑶因为是在月末来的,所以这个月只要出一块钱就可以,加上茉喜那一份,是两块钱。

    四块钱管一个月,那伙食自然是极其的不高明,但是聊胜于无,比饿着强,也比自己开火烹饪方便得多。凤瑶吃了一个多礼拜,本来就瘦,这回更瘦了;茉喜却是不挑剔,饭菜越糟糕,她吃得越凶猛,因为恐慌——她从三岁开始挨饿,一直饿到了十岁。经历过了这样一种饿法的孩子,往后就很难再吃饱了。

    她知道自己吃得多,所以格外地沉默,悄悄地吃,不显山不露水,一顿吃出三个人的量,吃了一个多礼拜,居然没有人发现。

    此时见莫佩兰来了,茉喜抽抽鼻子,仿佛已经嗅到了热腾腾的馒头香气,慌里慌张地跳下床,她正要拉扯着凤瑶往外走,不料莫佩兰见了床上的布料棉花,竟是饶有兴味地走了进来,“呀,这是谁要做新棉袄?”

    凤瑶红了脸,因为她比茉喜大两岁,是茉喜的姐姐,当姐姐的穿新棉袄,让妹妹冻着,简直骇人听闻。

    茉喜实话实说地作了回答,因为自己此刻是真穷,遮掩也是无用。莫佩兰听了这话,当即转身走了,片刻之后回了来,她给了凤瑶十块钱,“你不要推辞,权当是我借你的,只是我不要利息,我也不急着用钱。你明年还我也罢,后年还我也罢,全没有关系。”

    说这话时,她含笑注视着凤瑶的眼睛,满脸都是真情实意。凤瑶看了茉喜一眼,见茉喜没有反对的意思,便含羞带愧地接下了钱,又喃喃地道了许多声感谢。而莫佩兰拉着她的手不住地摇晃,意思是让她不要客气,茉喜站在一旁,见前方这位密斯莫虽然的确是热情善良,然而自从进门之后,一双眼珠子就没离开过凤瑶的面孔,便感觉有些奇异,可又挑不出毛病。

    吃过晚饭之后,凤瑶回了房,把那十块钱交给了茉喜。

    茉喜揣好了钱,然后蹲在门旁,伺候一只小小的洋炉子。等到炉火能够散发出些许热量了,她起身走到凤瑶身边,见凤瑶蹲在地上,正伏在空床的床板上写字。一张稿纸已经写满了,被她整整齐齐地放在了一旁。

    茉喜也蹲了下来,给她剔了剔旁边油灯的灯芯,“别写了,天亮再写吧。”

    凤瑶小声说道:“还差几个字就写完了。这是给天津万家的信,今天写完,明早好邮寄出去。”

    茉喜一愣,“你不是不去他家吗?怎么又写起信了?”

    凤瑶叹了口气,“不去归不去,可是既然没有真正解除婚约,那就没有忽然一刀两断的道理。不管怎么说,万家的确是派人过来接过我了,对我也不算是彻底地不闻不问。我如今在这儿安顿下来了,也就理应向万家报一声平安。”

    “那万家要是又让你去呢?”

    凤瑶摇头,“我不去。万家若是真有心帮助我,自然有合适的办法。我不能跟着个管家登他家的门。”

    “那要是万大哥也让你去呢?”

    凤瑶的目光直了一下,随即低下头,握着一根自来水笔继续写字,“别提他了。我和他其实只相处过十几天而已,日久见人心,十几天,能看出什么来呢?”

    然后小心翼翼地拧好了笔帽,凤瑶拿起信纸吹了吹,见墨迹干了,便起身弯腰揉了揉膝盖。起身抬眼一看面前的茉喜,她勉强笑了一下,又抬手在茉喜的脑袋上轻轻一弹,想要逗她。

    茉喜果然笑了,万嘉桂喜欢这么逗她,凤瑶也喜欢这么逗她。偏偏又这样地巧,这两个人都是她的至爱。

    翌日上午,茉喜抽空出去跑了一趟邮局,替凤瑶寄出了那封信。而不过三两天的工夫,那封信如期地躺到了万老爷的书房桌上,并且张了封口,尽数吐出了它那两张内容。

    万老爷和万太太虽然认为“明哲保身”四个字乃是至理,然而读过这一封信之后,双双都有些羞惭,也感觉自己前些时日冷血得过了分。白家的大小姐他们是见过的,真是花朵一般的娇贵人物,让这么个人物跑去了个几百里外的小中学里当女教员,可见白家大小姐真是走投无路了。这么走投无路还不肯到天津来吃一碗安生饭,也可见这姑娘是个有心劲的,并不是棉花包。

    万老爷和万太太商量着,有心亲去文县把凤瑶接回来,可是转念一想,又感觉不好,因为凤瑶的身份乃是他们家的准儿媳,并且是个穷困潦倒的准儿媳。对待这么一位空手出嫁的准儿媳,他们两位老人家有必要亲自出面吗?一旦亲自出了面,是不是会折了长辈的威严?尤其是万太太心中不忿——怎么着?婚还没结呢,婆婆就要先向儿媳妇服软了?

    对于凤瑶的不合作,老两口子一方面有一点隐隐的尊敬,另一方面又有一点不满意。他们要的是儿媳妇,而不是坚贞不屈的志士,志士是越硬越好,儿媳妇则是越软越妙。

    最后,还是万老爷有了主意。万老爷一方面回了一封信,还是劝凤瑶赶紧辞了职业到天津来,同时他八方打听,想要探出长子的下落——次子和长子一样,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所以他老人家须得亲自出马,设法在中原地带找到自家老大。

    等把老大找到了,万老爷想,让老大出面,去把白家的倔丫头接回来。横竖他们是小两口,老大接她也是理所应当。

    万老爷有两个儿子,长子嘉桂不知是随了哪一位先祖,从小便怀揣着一颗武人之魂。然而逢了当今这个世道,只能是求学东瀛,投军北洋。而万家和白家一样,全是前朝的遗族,对北洋军阀们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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